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质押融资政策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5-14 浏览量:1141

第三十九条 对取得商业银行机构贷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其申请当笔贷款基准利率的100%,对该企业给予贴息补助,单笔贷款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每家企业每年可申请一笔贷款贴息(一份贷款合同),贴息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包括其以依法拥有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财产权作质押,从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区内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取得信贷资金的,企业还本付息后,按其申请当笔贷款基准利率的100%,对该企业给予贴息补助,单笔贷款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每家企业每年可申请一笔贷款贴息(一份贷款合同),贴息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10、对知识产权金融给予补贴:
(一)对以其依法拥有的知识产权以质押方式取得商业银行机构贷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对该笔贷款发生的评估费、担保费或保险费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补贴。企业还本付息后,按其实际获得贷款额的3%对该企业给予贴息补助,单笔贷款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每家企业每年可申请一笔贷款贴息(一份贷款合同),贴息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原则上对2020年1月1日之前注册或迁入的企业,按照原政策执行;对2020年1月1日起注册或迁入的企业,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首页
电话
留言反馈
铝合金满洲窗 揽世标识 威泰源 沃森广告 夷读教育 瘦妈妈 广州代理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