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额度及方式: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金额不高于企业以专利权出质所获贷款的利息额的30%(计息利率按企业实际承担的贷款利率,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2020-05-141097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重点支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政策、具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的项目以及发展前景好、市场竞争力强、产业带动力大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2020-05-141099至2020年底,广州市新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按利用知识产权质押实际获得贷款额的2%给予补贴(质押期限不足一年的,按实际产生利息的50%,最高不超过所获得贷款额的2%予以补贴),对同一单位的支持最高不超过80万元。
2020-05-141096第七条【专利质押贷款贴息】 区内企业获得专利质押贷款,且无逾期还款情况的,可在还清贷款本息后一次性申请补助。补助标准按利用专利权质押实际获得贷款额的1.5%,每家企业每年补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
2020-05-141096专利权、计算机著作权质押贷款贴息标准: 企事业单位获得专利权、计算机著作权质押贷款可申请贴息,本专利发展资金提供的贴息标准为中国人民银行当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贴息时间从计算质押贷款利息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年,每家企业每年贴息额度不超过50万元。
2020-05-141365第三十九条 对取得商业银行机构贷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其申请当笔贷款基准利率的100%,对该企业给予贴息补助,单笔贷款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每家企业每年可申请一笔贷款贴息(一份贷款合同),贴息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020-05-141498民营及中小企业以其依法拥有的知识产权以质押方式从银行业金融机构取得信贷资金的,对该笔贷款发生的评估费、担保费或保险费100%给予补贴,最高分别不超过实际贷款额的2%、3%、3%,且每项评估费、担保费或保险费的补贴金额分别最高10万元。
2020-05-141118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我区企事业单位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并按期正常偿还贷款的,按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的50%给予补贴,单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额度不超过3万元,每个企事业单位每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额度不超过5万元、龙头骨干企业限最高补贴10万元
2020-05-142506对本区科技中小企业、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项目或博士学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才项目利用信用贷款、专利质押从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市内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取得信贷资金的,给予贴息资助。
2020-05-141126(一)企业以其依法拥有的专利权以质押方式从银行取得信贷资金,且无逾期还款情况,并在上一年度内履行完毕还本付息义务后可申请贴息,贴息计算公式为:贴息额=贷款额×专利权质押担保的比例×1.5%。每笔实际贷款期限最长2年。单个企业每年最多可申请3笔贷款贴息,每年贴息金额最高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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